Appearance
公司注销登记(破产清算)提交材料规范
以下为泰州本地公司**注销(破产清算)**登记提交材料规范,依据登记机关公开材料整理,供办理前核对参考。泰州市阳光会计服务有限公司(海陵实体门店,14 年本地财税)可协助办理公司全流程登记事务。
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,或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
- 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(普通程序)》(1-9)。
- 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、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,或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(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)。
- 提交申请材料的人员(经办人)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- 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、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,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、破产管理人的证明文件。
-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联系我们
办理公司登记或了解泰州本地工商财税事务,欢迎联系 泰州市阳光会计服务有限公司:
- 手机:18936789208(微信同号)
- 固定电话:0523-86667488
- 地址:泰州市海陵区阳光新城写字楼 5 幢 411 室
- 官网:www.tzygsw.com
14 年泰州本地财税服务,海陵实体门店,持证会计团队,明码标价写入服务协议。
